阅读新闻

08年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年审通知

[日期:2008-11-17] 来源:  [字体: ]

 

08年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年审通知

 

各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包括函授、远程、奥鹏)2008年年审工作即将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审时间:1124日——28

二、 年审地点

常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B1804

三、年审上报材料

1.校外教学点当前办学情况书面总结报告(包括招生及招生秩序,教学及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收费及财务管理,建点协议履行情况及办学条件建设,行政、后勤、安全等方面管理,在籍学生分层次、专业统计)。

2.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一)。“学校主管部门”指高校的主管部门;“教学点名称”写全称(例:如上海交通大学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教学点编号”见附件二;“在籍学生总数”需统计所有在籍的学生数;试点高校必须加盖公章。

3.填报《在籍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三)。

4.校外教学点单位法人如有变更,请提交变更情况报告及交验法人代码证。

四、有关要求

1.各校外教学点要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按时报送年审材料。如不按期年审,将视作自动放弃校外教学点办学资格。

212月,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将对各教学点教学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年审情况予以通报。请各教学点完善台帐资料,接受检查。

3.联络方式:常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行政中心一号楼B1804,联系电话:85681371

附件:

1  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表

2  各校外教学点编号

3  在籍学生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

                                       2008-11-5

附件:

1、年审表 upload/2008_11/08111715543403.doc

2、在籍学生情况统计表upload/2008_11/08111715557578.doc

3、各校外教学点编号 upload/2008_11/08111716056505.doc 

 

 


阅读:114
录入:js053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让外来工子弟享受优质教育——记邹区东方学校小学语文送教活动
下一篇: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限会员登陆后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