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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基〔2008〕72号 关于组织参加2008年常州市中小学 校歌MTV电视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规程》,展示我区近年来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区部分学校参加2008年常州市中小学校歌MTV电视作品大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区中小学均可参赛。 二、比赛时间:2008年7月初—9月中旬。 三、比赛内容及形式: 1.通过校歌MTV电视作品,展示学校校歌的艺术创作水平和校园电视制作水平。 2.作品要把校园风貌、师生风采和校歌的演唱有机融入到MTV的创作过程中,力求完整、生动、具有较高艺术水平。 3.要求画面清晰,配音、同期声、音乐处理得当(音乐部分最好在较为专业的录音棚录制)。 四、参赛办法: 1.各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自愿参加。 2.参赛时成片送交Dvcam或DV录像带和DVD各一份,并附文字稿本、报名表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打印稿各一份,于 五、展播方式: 本次电视大赛的优秀获奖作品将在常州电视台《教育时空》节目中播出,科教频道:周六19:05,周日 8:17 12:00,都市频道:周日17:35,并在常州教育网设视频专栏展播。 六、其它: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86310378。 附件:常州市中小学校歌MTV电视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8年6月23日 主题词:艺术 校歌MTV 比赛 通知 录入:何伟明 校对:何伟明 网发学校 共印10份 | |
附件:upload/2008_06/08062420334190.doc
源网址:http://www.wjedu.net/jyj/contentview.asp?contentid=27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