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19年01月16日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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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常州限报6项。各辖市区每区限报2项,局属学校每校限报1项。
  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请各管理单位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组织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两份,活页5份),并寄送至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紫荆西路6号,邮编:213016。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829。同时,请各管理单位将《申请书》的电子版及汇总表集中发至我办邮箱:wjun1214@qq.com

  我办接受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2日,过期不予受理。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2019年1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附件2 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附件4 2019年度国家重大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3 2019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
附件5 2019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附件6 2019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附件7 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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